每個駕駛證關聯的12分,既是約束,也是引導。約束的是司機自覺或不自覺的違法違規行為,引導的是整個社會遵紀守法、尊重生命、遵守契約的精神。雖然司機對扣分制度十分熟悉并敬畏有加,但實際上此前并沒有專門的法規來明確記分行為和記分分值,只是以交通違法記分制度來約束引導。這次單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除了明晰明確規則,也是要充分發揮交通違法記分教育的引導作用,促進提升駕駛人安全文明意識。交通事故每年奪取多少生命,給多少家庭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同時也給社會帶來多少不安全因素,種種危害無須贅言。所以,專門制定法規來讓每一分扣得明明白白,除了要讓駕駛員心服口服,也是幫助駕駛員在開車時心里有底,從而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
值得嘉許的是,即將執行的規定與時俱進。比如把此前記分等級分為12分、6分、3分、1分等四檔,調整變為五檔,新設了一個9分檔。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相對于之前的一下扣光12分,9分檔的設置給了不少非主觀故意違章的駕駛員一個“回頭是岸”的機會。留下的這3分,是警示,也是一種善意。同樣體現法律溫度的還有很多降低扣分的條款,比如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從3分降為1分,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超速未到20%的不扣分等,既保持交通法的嚴肅性,又考慮到這些駕駛習慣的危害程度,符合社會期待,讓司機感到法律更有人情味。
有降必然有升。極為普遍且極易造成事故的違章動作——開車看手機、打電話就從原來的扣2分漲到3分。換句話說,只要被抓4次開車打電話的現行,這個司機就得踏踏實實去“回爐再造”??鄯衷黾訜o疑極有針對性,以牟利為目的“買賣分”行為,一直是交管部門重點打擊的對象。對此新規明確“替人銷分”牟利一次記12分,可謂精準打擊不留余地。
法律法規存在的意義并不是扣分、罰款、讓人害怕,而是幫助人們尋找道德并以之作為自己的行為規范。新規充分為司機著想,每名司機更應該文明駕駛,別因此松一口氣,更別因此心存僥幸,更要把好交規方向盤,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的安全。